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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能做为法律证据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8 451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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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遇到违法事情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拿出手机来录音,将录音的部分当做证据来维护权益。但是光凭录音跟法律上面的证据是一样的吗?很多人不太了解,也不知道录音能做为法律证据吗?

录音能做为法律证据吗?不一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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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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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新刑法徇私舞弊假释罪判几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违法对严重的罪犯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 被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违法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 收受罪犯及其家属的财物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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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容留他人吸毒罪一般关多长时间 容留他人吸毒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过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从重处罚。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 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 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 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规定二审可以取保候审吗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根据规定二审可以取保候审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规定二审可以取保候审吗 二审期间可以取保候审。 只要犯罪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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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例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例有:甘肃白银市安监局原局长李砚田贪污受贿被判16年案;安徽马鞍山国土局原局长王海风受贿1700余万被诉案;浙江台州国土局路桥分局原副局长受贿被判11年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怎么样界定,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怎么样界定 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应当是根据法律规定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来进行界定。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凶器,应从两个情况予以确认: 1、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 2、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 这些器械并非国家管制类器械,要认定其是否属于凶器,就必须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 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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