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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法院拍卖的房产过户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19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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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实际中,许多房屋可能会因为屋主的一些行为而导致被法院拍卖,我们经常会在相应网站上看到此类新闻。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如何办理法院拍卖的房产过户?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法院拍卖的房产过户

1、接受拍卖委托。在这一阶段,委托人将有意要拍卖的房产明确委托给拍卖行,双方签订委托房产拍卖协议,对委托拍卖的标的物达成基本意向。委托人在委托时一般要想拍卖行提供房地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房产证明文件。

2、拍卖房产标的的调查确认。拍卖行对房产委托人提供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有关文件、房产证明材料等进一步核实,必要时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同时还必须对房产进行现场勘查。

3、接受委托、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书。经调查确认后,拍卖行认为符合拍卖委托条件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必须符合《拍卖法》的要求。委托拍卖合同中要对拍卖房地产的情况、拍卖费用、拍卖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加以明确。

4、房地产拍卖底价的确定。拍卖行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与分析,必要时请专业的房地产估价人员对拍卖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与委托方共同商谈,最后确定拍卖底价和起拍价。

5、发布拍卖公告,组织接待竞买人。拍卖行一般要在拍卖日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前登报或通过电视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布拍卖房地产的信息,拍卖行要对公告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组织接待竞买人,向竞买人提供资料,审查竞买人资格,收取保证金,完成竞买人登记。

6、现场拍卖。拍卖行、竞买人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以正常的拍卖顺序对拍卖房地产进行公开竞拍。最后若竞买的最高价超过底价,有拍卖师击槌成交,应价最高者即为买受人;反之,拍卖行宣布不成交并撤回拍卖标的。

7、产权过户。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法院拍卖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税费是多少钱

拍卖住房过户和房屋买卖的税费是一样的。

契税:个人首套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1%,90-140平米的1.5%,二套房和140平米以上的住宅3%

营业税:不满五年的全额的5.5%,满五年的免征

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

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华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在现场竞买成功后,房屋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具体的规定如上。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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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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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程序及法律依据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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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抵押登记程序及法律依据是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屋抵押登记程序如下: 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登记审核。 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三、登记的变更与注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农村房屋确权

张国贵律师13分钟前回复:

这个确权主要是看时间,因为都是几十年确权一次发一次证件

房子下房后,一直没住 物业位能少交或者不交吗

杨登基律师27分钟前回复:

您好,建议先协商处理。

房产纠纷解决方法都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产纠纷解决方法都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有下列解决方式: 一、调解。 分为法院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和行政调解四种方式。 二、仲裁。 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三、诉讼。 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的形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21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仲裁法》第24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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