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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任意解除权合同包括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3-03-07 180 人看过
签订合同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一般不能随意解除,法律对于解除合同这一方面的规定相对也较为严格。然而有一些特殊的合同,当事人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是享有任意解除权的。那么,民法典中任意解除权合同包括哪些?下面是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中任意解除权合同包括哪些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二)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也都享有任意解除权;

(三)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行使时间有限制,必须是在承揽人完成工作之前;

(四)货运合同中的托运人同理,其要行使任意解除权,必须是在承运人交付货物给收货人之前;

(五)保管合同中,寄存人有任意解除权,保管人则是在未约定保管期限或约定不明的时候才有任意解除权。

但要注意,虽有任意解除权,但选择解除合同的一方仍须尽到一定义务。如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方需要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定作人、托运人、委托合同的解除方都需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百二十九条 【托运人变更或者解除运输合同权利】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八百九十九条 【领取保管物】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合同解除】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交易秩序和诚信需要各方共同保护,不定期租赁合同和委托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承揽合同的定作人、货运合同的托运人、保管合同的寄存人以及满足一定条件的保管人虽然都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并不代表就可以“任性”,若是解除行为不当,依然要承担法律后果。如对于相关法律仍有不解之处,华律网有专业律师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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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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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解除条件合同能否解除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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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在何种情况下才能申请代位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车主在何种情况下才能申请代位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车主申请代位赔偿的情形有: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格式合同上可以添加内容吗,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格式合同上可以添加内容吗,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格式合同上可以添加内容。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协议离婚打欠条可否事后反悔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协议离婚打欠条可否事后反悔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协议离婚打欠条事后一般不可以反悔。但若协议尚未生效,或协议已经生效,但反悔的一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合同纠纷起诉书如何写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纠纷起诉书如何写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纠纷起诉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提出多项诉讼请求时,应当编号逐项列明;证据目录和证据来源。起诉时应一并递交起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定金不退还需要付违约金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定金不退还不需要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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