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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居住权可否遗赠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0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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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遗产继承的方式之一,被继承人签订遗赠协议后,由受赠人继承遗产。而有些遗赠是附义务的,受赠人需要履行义务后才享有遗产继承权,那么民法典中居住权可不可以遗赠?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居住权可否遗赠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赠协议时,可以在遗赠协议中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附义务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二、受遗赠接受财产有没有期限限制

实际中,受遗赠人接受财产时会受以下的时间限制:

1、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2、受遗赠人到期未做表示的,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时会有时间限制,不想接受,放弃继承也要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并且是要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如果逾期未有表示的,又将视为接受继承。

因为受遗赠人可能是跟遗赠人无法定继承关系,一旦接受继承,可能会受到法定继承人阻碍。所以,在接受遗赠时要注意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2、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因此,遗赠人接受遗产过程中遭到他人侵害的,即可以及时行使以上权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房屋所有人可以在遗赠协议中设立居住权,指定谁享有房屋居住权。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权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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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离婚了还可以有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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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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