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公司设立 > 公司设立程序 > 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能否有董事长

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能否有董事长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3 12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我们都知道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董事会。而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那么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能否还有董事长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能否有董事长

董事长与执行董事是不同角度的概念。董事长表达的是董事会内部的职权分工,而执行董事表达的是董事与公司经营联系的紧密程度,即执行董事同时也是参与公司经营的人,是公司的雇员。因此,逻辑上二者并存并不存在冲突。而实践中也确实如此。从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并不能推断出董事长与执行董事不能并存。逻辑上,既然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设执行董事,其他公司当然也可以设,而且可以不止一名。实践中董事长与执行董事也确实是共存的。例如,根据中国银行公布的信息,中国银行的董事会中,有董事长、副董事长,也有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还有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条 执行董事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二、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是什么

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分类是董事是否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来区分的。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美国称为外部董事。如果既是董事会成员、同时又在公司内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被称为执行董事,美国称为内部董事。我们还可以从董事的另一种分类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来理解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分类是根据董事与股东的关系来分类的。一般董事都是股东委派代表股东意志行使投票权,而很多国家包括我国的上市公司都有独立董事的设置,也就是说独立董事在行使表决权时,在制度设计上希望他们只从是否有利于公司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行使投票权,并不总是与股东的利益完全一致。独立董事可以独立发表自己的观点,对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包括一些重大的问题独立发表意见。证监会要求,他的意见必须是独立的,不会受到某一个集团利益包括股东的指示。由于独立董事的这种立场,因此独立董事实践中总是非执行董事。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一般的规模不大的公司中,如果有董事长又强调同时设置执行董事,最好在公司章程中对这两者的相关职权作出规定。但通常情况下,公司设置董事长并同时设置执行董事的必要性并不大,不必搞得太复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董事长应当如何召开董事会
分公司可以设董事长吗
执行董事和董事长有什么区别
引用法条:
[1]《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2]《公司法》第五十条
[3]《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
[4]《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详解

    2024-01-2112513 人看过

    公司法人的变更意味着跟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发生变化,比如公司的组织、名称、经营范围等的改变。变更公司法人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完成必要的流程。那么,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有哪些步骤呢?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一、公司法人变更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 公司设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个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有何规定

    2024-01-207854 人看过

    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创业热潮中,通过创业实现个人的梦想。创业的起步是需要注册公司,让公司有个名目后才能够开展起来。个人注册公司的时候,对于具体的流程和费用很关心。华律网小编下面介绍了详细的个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知识。

  •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吗

    2024-01-177744 人看过

    一些与企业有接触的人常会见到或听说三个词语: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人们常将他们混淆,然而它们的法律意义却是千差万别的。那么,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吗?法人、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有哪些?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

  • 简化流程!个人公司注册全指南?

    2024-01-15196 人看过

    注册公司的时候,我们要先把自己的公司名字上报工商局进行名字核查,看看有没有和自己重名的公司存在。关于简化流程!个人公司注册全指南?华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下面的内容。希望大家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帮助到大家。简化流程!个人公司注册全指南?个人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1、核名注册公司的时候,我们要先把自己的公司名字上报工商局进行名字核查,看看有没有和自己重名的公司存在。只有核名通...

  • 倒闭企业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4-01-15160 人看过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关于倒闭企业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更改注册公司监事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变更监事的决议。之后进行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事的职责是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司监事的为三年。关于如何更改注册公司监事人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工商核名:提供10个左右的公司名称,以便提供核名通过率;设立领执照:准备注册材料,如注册资金、法人信息、注册地址;备案刻章:持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到公安局备案刻章点进行用章备案刻制;国地税备案:携带相应材料到税局办理税务备案,以便后期公司记账报税。关于在上海注册公司怎么办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发起人设立注册公司,应当承担如实出资的责任。若是有其他发起人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的,所有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司不能成立时,所有发起人应当对于设立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发起人设立注册公司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关于法定代表人有几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一般不可以不一致。公司以其注册的地址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也是日常经营管理的场所。如果公司要变更经营地的,则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关于司注册地和经营地可以不一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理财公司注册资金要求是: 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关于理财公司注册资金要求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注册分公司和注册公司程序一样。关于分公司注册流程怎么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可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可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可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是什么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公司设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放弃探视权对离婚的影响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放弃探视权对离婚的影响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放弃探视权对离婚的影响 在满足离婚条件的前提下,不论是否具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双方都可以选择婚姻结束。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的决定因素在于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以下是可能构成感情破裂的相关情况及条件:(一)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多次教育仍无改善; (四)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达到两年以上; (五)其他一切可能引发夫妻之间感情出现危机的因素。

夫妻一方有权处置是否债权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一方有权处置是否债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夫妻一方有权处置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夫妻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清偿全部债务。 2、如果有存在夫妻共同债权消灭权情况的,一方没有权处置债务。 有如下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人向夫妻双方履行义务; 债务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履行义务; 第三人代债务人向夫妻一方或双方履行义务; 夫妻双方免处债务人的义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与债务人债权债务相互抵销; 夫妻离婚后债务人向一方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诉状债务处理方式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诉状债务处理方式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离婚诉状债务处理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协商来分配,如果分配不成功的话,就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确定。 首先需要确定一下,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属于个人债务的话,个人偿还。

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能否获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能否获得赔偿 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之中,倘若遭受家庭暴力,被害人有权利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并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及精神赔偿。 家庭暴力乃为婚姻关系中的严重过错行为之一,在因家庭暴力而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向加害者提出损害赔偿的主张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并且可以依法索取包括物质赔偿以及精神赔偿在内的各项损失赔偿。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