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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权法对业主权利哪些规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4 13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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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人选择在大城市里面买房,一般来说城市买房的时候是可以拥有相关的权利的,一般享有业主该有的权利,但是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那么关于民法典物权法对业主权利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民法典物权法对业主权利哪些规定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合同任意解除权】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民法典物权法对业主权利包括了几个方面的内容,如果业主的权利受到侵犯的话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双方也可以进行协商决定。希望大家明白。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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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物权法对于公摊面积有哪些规定
业主在业主大会上享有哪些权利
业主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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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10000块钱不还会拘留吗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欠债10000块钱不还会拘留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欠钱不还会拘留,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涉及刑事责任,因此不会因为欠款而被直接拘留。 在民事借贷纠纷中,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还款,出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这通常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而借款人仍不履行,出借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强制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例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存在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等行为,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犯罪行为,此时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包括被拘留等。 因此,针对你的情况,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还款,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但不会因为欠款而被直接拘留。

连带清偿的担保人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连带清偿的担保人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果连带清偿有多个担保人,则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债务标的必须相同; 3、两个以上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具有相同的目的,债务人之间必须有连带关系。 《民法典》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欠钱不还担保人承担什么后果 欠钱不还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代偿债务的具体种类及形式都有哪些 保证债务的承担形式如下: 1.连带保证。 是指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按份共同保证。 就是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3.最高额保证。 就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 4.一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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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别人欠我13万多几年了不还网上起诉流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 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 5、没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按照上面的步骤办理即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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