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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开庭程序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626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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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理后如果有判决不公或是有法律规定的发回重审的情形时,是可以将刑事案件发回进行重新审核。但是要将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必须要走相关的程序,那么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开庭程序是怎么样的呢?针对相关问题华律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开庭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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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1、查明当事人身份: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何时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法庭核对被告人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有误,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93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旁听群众也容易深入了解案件真相和来龙去脉。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从程序上讲还是法庭审理的一个独立的诉讼环节。被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的判决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在作出判决前,再给其一次陈述的机会,听取他对案件的意见,既可以让被告人独立完整的叙-明自己的意见,强化合议庭对辩护的印象,也可以弥补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辩护的不足之处。这对于法庭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评议和审判

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就是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全面的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评议的任务,就是根据已经提出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包括对附带民事诉讼和赃款、赃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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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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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捕杀野生动物的量刑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什么是捕杀野生动物的量刑标准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捕杀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严重是指达到各野生动物相应数量标准的。 非法猎捕、杀害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达到各野生动物相应数量标准的。 非法猎捕、杀害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什么是非法经营罪,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什么是非法经营罪,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诈骗罪是否一样?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诈骗罪是否一样?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生产销售假药罪诈骗罪是不一样的,生产销售假药行为一旦存在的话,那么就会构成前者的犯罪的罪名,但是后者的话是以骗取他人的财物为目的所从事的一种诈骗的行为,所以从犯罪的构成要件来说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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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网络被骗多少钱才可以立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当事人在网络上被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行为人会构成诈骗罪,应当立案追诉。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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