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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承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1 17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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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效公司是由一名股东设立的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对公司债务清偿有特殊的规定,在一般的情况下,由公司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那么个人独资公司,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答。

一、自然人独资承担连带责任吗

自然人成立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要不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出现人格混同情形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成立一人有限公司条件

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即:(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以上这些基本条件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具体来说,《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有以下几点不同规定:

(一)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较高规定的除外);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二)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缴足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一期出资后,余下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投资公司在成立之日5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在两年内缴足);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论注册资本是等于还是高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均要一次缴足,不能分期出资。

(三)公司章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的章程由股东一人制定。

(四)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组织机构方面是“三权分立”的,即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三者之间各有职权;而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行使。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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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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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债股东退出要赔钱吗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负债股东退出要赔钱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 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 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 公司负债,股东原则上是不承担任何的责任的。 因为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滥用其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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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详细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详细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详细规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当公司决定投资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时,它必须以自己出资的金额作为对这些公司的风险承担额度。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那些由国务院特别批准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之外,公司在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活动时,累积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其自身净资产的50%。 换句话说,这种投资行为必须限制在公司可承受的经济能力范围内,不能过度影响到正常运营资金的流动。 此外,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公司通过投资取得的收益,比如从被投资公司获得的股息或利润,这部分收益并不包含在投资者的总投资额中,因此不能被用来作为计算投资者总投资额的一部分。

合伙企业如何设置股权质押

法律顾问律师53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伙企业如何设置股权质押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伙企业股权质押股权,登记才设立。 出质是指债务人未担保借款,将股权质押给质权人,若是不能履行债务,则执行股权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时原则上不能转让股权。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尚未明确权属的股权能否进行质押

法律顾问律师55分钟前回复:

关于尚未明确权属的股权能否进行质押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尚未明确权属的股权能否进行质押 根据规定,只有经过合法程序确认权益归属并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才能用于股权质押。 由于尚未依法确权的股权,无法确定其实际的所有权人或持有人是哪位,因此此类股权在法律上无权进行股权质押。 关于基金份额以及股权质押的相关事项,需要明确指出以下几点:,当基金份额及股权完成出质登记手续之时,即代表股权质权正式成立;需注意的是,一旦完成股权质押后,基金份额和股权便不再具备流转的资格,但如若出质人和质权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转让的话,这一限制可视为例外。 其次,出质人在转让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及股权后所获得的款项,必须将其提前偿还给质权人,或者将该笔款项存入指定账户以便代为清偿债务。

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经营范围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经营范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持股平台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也可以是公司,但不是有限合伙公司 2、注册资金没有要求 3、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4,经营范围没有特别要求,一般做股权激励的经营范围可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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