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执行程序 > 执行中止和终结 > 离婚另一方不到场 能否执行

离婚另一方不到场 能否执行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1 18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日夫妻百日恩,人们往往会对于婚姻寄托太多的美好以及想象, 但是在实践当中,夫妻在结婚之后就不得不面临各种各样的家庭问题和社会压力,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导致婚姻走向破裂,那么离婚时另一方不到场,能否执行?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另一方不到场能否执行

1、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结婚证原件,签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如有子女)等内容的书面离婚协议,民政部门才能办理。

2、如果一方不到场,则不能协议离婚,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起诉离婚,不需要经对方同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出庭,法院也会做缺席的离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诉讼制度当中本身就规定着缺席审判的情况,所以对于选择诉讼方式来进行离婚的,一方到不到场只要当事人决定离婚那么并不会产生影响,,法院会在一方缺席的情况下做出相应的判决。而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如果对方不到场可以联系律师进行诉讼离婚。华律网也提供相应的律师服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一方坐牢另一方能申请离婚吗
一方有病另一方可以离婚吗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如何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特邀律师:
祝辉良团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祝辉良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七年,为了更好的服务每一位当事人,祝辉良律师组建了北京专业民商律师团队,近几年帮助数千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为客户提供了企业改制,中外合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购买,公司上市等非诉方面的法律服务,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业务领域:经济劳动纠纷、公司法务、公司法律顾问、股权纠纷等公司业务。毕业院校:祝辉良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活动:祝辉良律师系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律师,在盈科律所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所办理的案件曾在北京电视台报道。执业原则:用心服务,无愧客户。详细>>

在线咨询
  • 没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会有什么后果

    2024-05-18179 人看过

    如果被告者的确無法实际承担相应责任,法庭可能会暂时暂停执行,直至被告者具备相应能力之后再恢復执行,反之亦可选择由双方共同协商分期偿付的方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执行程序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1202 人,获好评率 100%

    祝辉良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七年,为了更好的服务每一位当事人,祝辉良律师组建了北京专业民商律师团队,近几年帮助数千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为客户提供了企业改制,中外合...

  • 公司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人或股东的吗

    2024-05-18126 人看过

    如果涉案主体为商业性质之公司组织形式,在正常情况下,我们仅能针对该公司依法所拥有的固有财产进行清偿裁决,即不容许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作为替代品。首先,如果遇到的商业实体是合伙制企业,则需要由法人(股东)来承担债务连带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嫖娼被拘留前会发执行涵吗

    2024-05-18112 人看过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有必要告知被处罚人员家属,法条中并未明确要求通知其所在单位。然而,一般而言,公安机关通常不会主动与单位取得联系。应遵循以下程序:首先,公安机关需向被处罚人宣读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将之现场交由被处罚人收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可以执行吗

    2024-05-18186 人看过

    在经过全面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物来清偿股东所拖欠的债务时,此时方可正式启动针对相关股东在企业中的股权实施强制执行的审判程序。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法院执行期间拆迁怎么赔偿

    2024-05-16117 人看过

    在法院司法执行的全过程当中,若涉及到拆迁赔偿问题时,需依照一套既定的法律程序来保证其公平性与合规性。首先,法院将会严格审视拆迁的覆盖范围,以考量其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城市发展规划的需求,且在此基础上对尚未界定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等问题予以关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行政处罚的决定可以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可以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或者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由谁执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祝辉良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七年,为了更...

  • 租房合同不执行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根据租房合同的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租房合同不执行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被判处管制、拘役、缓刑的可以不用在监狱执行。虽然被判处管制和拘役的罪犯,无需到监狱服刑,但是其人身自由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关于被判处什么样的刑罚可以不用在监狱执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行征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逾期不履行的,行征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如何执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强制执行的裁定书,没有送达可以执行,法院只行告知义务。其他的法律文书要先送达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法院执行需要裁定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关于执行裁定书是否必须送达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关于刑事案件能否中止民事执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 案外人执行异议相关法律规定是:若是在案件执行的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那执行机构就应该从收到异议之日开始,15日之内进行审,若是理由不成立的裁定就会驳回。关于外人执行异议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