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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享受的待遇具体如下: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1)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2)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3)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6)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妊娠满7 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上海市女职工办法》根据妊娠期的不同情况作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 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12周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还对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要求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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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怀孕女职工如果没有过错,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如果不当的解除了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该如何处理呢?华律网小编带领大家一起来看看。不当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如何补偿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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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对于一些工作难度或者危险性比较大的工种,法律规定了女职工是不能从事该工种。那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内容有哪些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欢迎阅读。
女职工在现代社会受到特别保护,对于一些工作难度或者危险性比较大的工种,法律规定了女职工是不能从事该工种。那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内容有哪些?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
妇女是社会弱势群体之一,她们缺乏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因此在职场上女职工也受到保护,那么怀孕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今天,华律网的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的劳动根据《劳动法》第61条的规定:不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以下工作:高处作业;低温作业;冷水作业;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防止因特殊生理状况而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孕妇停薪留职协议书不合法。在怀孕期间,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生育津贴的权利,同时享有法律规定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需照常发放。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孕妇停薪留职协议书是否合法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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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关于女方单独引产的法规律规定的。但有关于生育自由的规定,即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妇女有生孩子的权利,单独引产也不会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关于女方单独引产法律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女职工怀孕期间调岗降薪,可以合理调岗,但不能降薪。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且不能降薪。用人单位安排其他劳动,非孕妇意愿不能强行调岗。关于女职工怀孕期间调岗降薪合理不合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女职工产检假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女职工产检假的规定:女职工的产检假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需要照常发放工资;职工的产检假被用人单位违法拒绝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依法投诉、举报,或申请仲裁。关于女职工产检假怎么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女职工怀孕调整工作岗位情况:必须调整。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关于女职工怀孕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对哺乳时间的规定是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用人单位要为职工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要再增加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关于哺乳期喂奶时间劳动法如何规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