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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股权是否承担债务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14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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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是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以股票质押为债务担保的,以质押股权的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质押人是第三人的,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质押股权是否承担债务

1、股东以股票质押为债务担保的,以质押股权的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质押人是第三人的,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 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有哪些影响

1、一方面,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威胁。由于质权实现有赖于股权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时的价位,如果股权价值在质押期间明显下跌;届时如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且不具有偿还能力,而质押股权又因价值减少而不足以清偿债权。那么,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将直接受到威胁。

2、另一方面,质权人可能对股权价值减少不知情,无法及时要求出质股东履行补救义务。即使股权价值波动,由于质权未能直接参与目标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难以第一时间获得目标公司的内外部信息以及股权价值减少的消息。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股东以股票质押为债务担保的,以质押股权的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质押人是第三人的,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华律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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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股权质押可以顺位质押吗
股权质押可以同时质押吗
股权已经质押了可以转让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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