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多人建筑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多人建筑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2 16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建筑合同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而建筑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能是比较多的,那么多人建筑合同纠纷怎样起诉?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多人建筑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建筑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并且共同起诉的,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代表人诉讼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二、追要拖欠工程时需要哪些证据

(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主体诉讼资格是前提,如不能证明主体资格,法院会不予受理。

(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可以提交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证明双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施工法律关系。

(三)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在起诉时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若合同没有违约金条款,可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逾期付款利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规定。施工单位在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建筑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并且共同起诉的,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华律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之处理需要准备什么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五十三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装修之后发现合同系伪造怎么办

    2024-04-1626133 人看过

    案情:2024年4月初,耿某通过网络搜索找到A公司,并于4月8日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7月1日完工,工程款合计83000元。因为信任,耿某做起了“甩手掌柜”,其间只是打电话询问进度,对方也告知他进展顺利,请他放心。直到7月1日,耿某来看房,发

  • 合同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694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警惕家庭装修合同小陷阱

    2024-04-1627158 人看过

    “定金”“订金”有别平原刘先生为了给即将结婚的侄子一个惊喜,悄悄在一装修公司交了500元定金,准备将装修的费用作为结婚“特殊”礼物。结果事情有变,房子不需要装修。原本“订约订金”,误写成了“履约定金”。只因一字之差,500元钱险些被扣,多亏

  • 劳务分包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2024-01-15127 人看过

    在工程建设中,会存在分包的情况,分包是承担的单位将自己的承揽的劳务工作再分给分包的单位。但分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签订劳务分包的合同,在建筑工程行业里,是不允许没有资质的单位来分包的。有了分包资质的伙伴知道劳务分包需要什么资料吗?华律网小编带你来相关内容看看。

  • 施工总承包可以将主体工程分包吗

    2024-01-15107 人看过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需要发包人将工程合同给施工方承包。经法定程序,总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双方是需要签订分包协议的。那么,施工总承包可以将主体工程分包吗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 劳务分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2024-01-15106 人看过

    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劳务分包方通过所雇佣的劳务人员的施工劳务活动,向劳务发包方履行劳务合同的债务,而劳务发包方向劳务分包方支付约定的劳务报酬。关于劳务分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违建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的建设。关于违建的定义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违建是否补偿根据是否超过批准期限而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根据情况可以并处罚款;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关于违建是否补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和解,即由合同两方对争议内容进行商量处置;调解,即对合同两方的争议,共有由第三人或者组织进行调解;仲裁,即合同两方能够商定合同争议提交独立的仲裁组织进行仲裁;诉讼,即合同两方将争议诉讼到法院处置。关于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违章建筑的认定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或者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违章建筑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处分处罚。关于怎么认定违章建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基础工程不可以进行分包。我国法律规定,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关于基础工程是否可以进行分包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解决房地产合同纠纷途径主要有四个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但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各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关于怎么避免购房合同纠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建设单位具有对分包商的否决权。法律规定,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且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关于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是否有否决权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顾问律师5分钟前回复:

关于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有什么区别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都包含了劳力付出的内容,而且都包含了遵照他人要求实施一定事务的内容,从这些特点士看,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具有相似性。 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 (1)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即使承揽人将承揽合同的辅助工作交由其他人完成,这些辅助承揽人也同样是承揽人,而且辅助承揽人不必以承揽人名义而为承揽。 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一般要以委托人名义行事,即使不以委托人名义行事的,受托人对外签订合同的义务,最终也还要由委托人负担,受托人在实际上与合同的相对方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所以,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依委托人要求行事,实际上是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之间的关系,受托人往往处于一种中间人的地位。 而承揽合同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2)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完成工作,定作人一般不会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 而委任合同则不同,因为受托人所处理的事务并非自己的事务,而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所以,委托人要承担处理事务中发生的风险和责任。 受托人虽直接处理事务,但并不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 这也是自己事务自己承担责任的当然要求。 (3)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必然特点,不具有有偿性的不是承揽合同,这一点前文已经论述过。 而委托合同虽然在过去的立法,如罗马法等立法中为无偿合同,但是近世以来,各国立法对此并不作此要求,而是大多规定委托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自己可以自由约定。 (4)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一般必须有工作成果,至少说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工作成果,否则就不能成立承揽合同。 而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一般只是要求受托人处理一定事务,这种事务虽然处理会有结果,但这里的结果并不等于承揽合同中的工作成果,它只是一种事物发展的后果,不一定包含着利益因素;而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则是包含着对定作人有利的因素,如财产利益等等。 而委托合同的结果则仅是一种客观的后果,如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购买某物,受托人前去购买时该物已售完的,不能说受托人未履行委托合同的义务,也不能说委托人因此得到了财产利益,但这仍然是委托合同履行的结果。

合同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2024年违约金标准是如何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2024年违约金标准是如何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自己实际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合同毁约有什么后果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毁约有什么后果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所谓毁约就是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这种情形属于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 购房合同中一方毁约,守约人可以有两种应对措施: 第一,若合同是金钱债务,比如:购房合同中守约方已经过户,另一方却未按约定时间付款。 这种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若合同是非金钱债务,比如:购房合同中守约方已经付款,另一方却未按约定过户。 这种情况下,若过户没有客观障碍的,守约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若过户有客观障碍的,守约方只能选择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 所以,尽量不要毁约,否则将承担非常不利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网络虚假广告的主要形式有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网络虚假广告的主要形式有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网络虚假广告的主要形式: 1、宣传的内容完全没有事实根据,带有明显的欺诈性质,如有关商品或服务根本就不存在,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信息纯属捏造。 2、滥用不切实际的夸张之词,夸大或渲染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功效等,达到促销目的。 行为人经常会提出所谓艺术夸张的辩解。 判定行为人的宣传是否属于正常的艺术夸张,要看宣传中使用的夸张能否被公众接受和识别,是否使人产生误解。 3、采用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用语进行宣传,宣传内容貌似真实,其实并无事实或科学依据,极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络虚假广告的主要形式有什么

离婚后若遇到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该如何应对?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后若遇到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该如何应对 在婚姻关系结束之后,若有一方未能履行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配协议,那么他她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解决这一问题。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特殊规定,当事人如对已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中的具体条款产生疑虑或无法按约履行,他们有权通过提交诉讼请求的方式,敦促另一方尽职尽力地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