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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班算履行竞业限制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1 10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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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劳动者离职后履行协议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那么未上班算不算履行竞业限制?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未上班算履行竞业限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离职后未到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单位工作,就算是履行了协议,所以未上班也算履行了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的数额,《劳动》对于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延续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改为双方约定按月支付。因此,在竞业限制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方面,法律并没有给予严格的标准,给予了用人单位相对宽松的自治空间,双方对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者离职后未到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单位工作,就算是履行了协议,所以未上班也算履行了协议。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华律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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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如何证明自己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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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可以限制亲属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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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根据个案特性充分收集证据和准备诉讼思路,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秉持“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是实现自身的价值”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竭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案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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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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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工伤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和原工资是一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不过停工留薪的时间一般是不超过12个月的,如果工伤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停工留薪时间可以向后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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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到固定期限是否可以?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没到固定期限是否可以?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没到固定期限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没到固定期限是可以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 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医疗费

法律顾问律师46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医疗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和医疗费用票据到医保部门进行报销了,对于工伤伤情较重,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则应在鉴定完成后,将相关资料连同劳动能力鉴定决定书一并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一、异地住院医保如何报销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2、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二、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工伤保险的报销首先应该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以后,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及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者是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三、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做工伤鉴定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下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工伤认定结果都没有异议并且身体以及恢复到可以做鉴定的程度,则可以马上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是要认定为工伤,对于工伤认定都没有异议,则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就可以委托鉴定。 申请工伤的伤残鉴定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以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包括医院的比例等相关资料。

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

法律顾问律师55分钟前回复:

关于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 关于误工费用方面,其依据的税收证明所需提供的时间应由医疗机构所作出的特定证明来明确。 若在事故中受伤导致残疾,受伤害者可能会需要长时间停工照顾自身健康,此种情况下,误工时间便可获准计算至定残之日前的最后一天。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受害者而言,其误工费用可依照实际减损的收入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受伤害者并无固定收入,那么可依据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来计算误工费。 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十条得到启示,即若受害人具备固定收入,则误工费将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如若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则可参照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若是无法举证说明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也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在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误工费方面需要提交多久时间段内的税收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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