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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疫苗事件受害人可以申请保险赔付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700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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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疫苗事件最近占据了整个朋友圈,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那非法疫苗事件受害人可以申请保险赔付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目前,与疫苗接种相关的保险分两类:第一种是对政府救助补偿制度的补充,即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对于第一种保险,赔付条件与政府救助补偿制度大致相同,但是保障程度提高了。

北京。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开始实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项目试点工作。该保险项目只针对一类疫苗。该项目由人保健康承保,在《北京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了20万元疾病身故保险金、5000元遗体转运费及异常反应发生后3年内的医疗费用补偿。提出书面补偿申请的受种者均可享受补偿,不受疫苗接种时间限制。(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

华律网

江苏。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改革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的通知》,从今年1月起,接种一类疫苗出现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将从保险公司获得经济补偿,最高金额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倍。“偶合症且受种者死亡”也纳入了补偿范围。(据《金陵晚报》)

第二种是商业保险中,保障范围涵盖疫苗接种风险的产品。如儿童预防接种保险、少儿疫苗偶合症健康保险、预防接种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险等产品。

此次事件中的非法疫苗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多数针对疫苗接种的保险对二类疫苗、疫苗质量问题、偶合发病等情况进行免责,例如太平洋保险的“儿童预防接种保险”、平安保险的“针无忧儿童疫苗险”。但是有些意外险产品可以涵盖更广的疫苗责任。例如,平安产险在江苏省和浙江省推行的意健险承保因接种疫苗发生异常反应时导致的身故、残疾、医疗及住院津贴责任。从2015年起,意健险通过卫生厅和防疫中心在江苏和浙江推广,目前暂无赔付。据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意健险中包括二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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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在患者损害的事实;该误诊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误诊行为与患者损害的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关于误诊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哪些构成要件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重大医疗疏忽是否需要追究医院的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48分钟前回复:

关于重大医疗疏忽是否需要追究医院的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重大医疗疏忽是否需要追究医院的责任 当我们遇到重大医疗过失时,为了维护公众权益和规范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我们必须采取果断行动来追究医院机构的法律责任。 具体措施将视情况而定,包括进行警告;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可能会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停业整顿,甚至是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同时,我们也会借鉴医疗事故处理的其他相关法规条例,以确保医疗改革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推动中国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当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后,我们将会参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所制定的标准,给予相应程度的警告。 根据事件的严重性,我们可能会被责令进行短期或长期的停业整顿,甚至可能面临失去执业许可证的风险。 对于涉嫌违反刑法中关于医疗事故罪规定的责任医护人员,我们将会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如果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那么我们将会依法给予他们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那些引发医疗事故的医护人员,除了按前述处罚之外,我们还有权责令他们暂停6个月至1年的执业活动;如果情节特别严重者,我们甚至有权吊销他们的执业证书。 这一严厉措施旨在打击医疗界存在的不正之风,重塑医院机构运营管理的良好氛围,从而维护广大患者的健康权益。

医疗事故护理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医疗事故护理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事故护理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医疗事故中涉及的护理费用计算遵循以下原则: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护理费的具体金额需综合考虑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长短来确定。 若护理人员本身具有劳动收入,则参照其误工费的相应标准; 反之,如护理人员无收入来源或聘请了私人护士,那么就以当地护工提供相同级别的护理服务所收取的劳酬作为参考标准。 在护理人员选择方面,法律规定原则上仅需配置一名护理人员,但是如果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对此有明确意见的话,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多名护理人员。 而护理期限一般要计算到受害人具备独立生活自理能力为止。 对于因伤残导致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受害人而言,则需要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多重因素,合理确定护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最后,被害人定残后的护理问题,应该根据其护理需求以及是否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等多种情况,进一步裁定护理级别。

医疗纠纷所涉证据类别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医疗纠纷所涉证据类别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纠纷所涉证据类别 在此,我将阐述在处理可能导致不利影响的医疗事故时,可能需要采取的几种策略:,我们应与主治医生共同保存所有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证据,这其中包括了药液、药品、器具等,以及各种输血和输液设备。 其次,应当同现场目击者进行沟通,并要求他们进行书面声明或具体记录, 同时明确指出其身份与联系方式,以便于在必要时刻能够出面提供证言以支持我方。 最后,我们还可以寻求获取其他相对客观的记录性证据来证明真相,这些记录可以是医学检测结果、录像检查数据、治疗方案等等。 关于上述方案的合法性,援引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其具体内容为: (一)强调的是,各方可能提供的陈述; (二) 其次是书面文件,如合同、账单、发票等; (三)涉及实物证据,例如,器具、器材等; (四)视听材料的使用,例如,录音带、视频文件等; (五)严格规范的电子数据; (六)诸如证人们的口头证词; (七) 同时也包括权威机构针对特定问题出具的鉴定报告; (八)详细且全面的勘察记录。 以上所罗列的每种证据类型都需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以确保其真实性,直到最终被确立为实际存在的事实依据。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是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是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以上所述是我给出的关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是什么标准。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怎么算,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的计算为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还应当赔偿误工费、陪护费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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