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类别 > 合同法规 > 订金违约金与定金之间的区别

订金违约金与定金之间的区别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890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见“订金违约金与定金之间的区别”无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文章内容,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订金违约金与定金之间的区别

一、定金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定金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第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5、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这是定金担保优于其他担保方式的突出特点,尽管只是一方当事人为一定金钱的给付行为,但定金担保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均可适用定金罚则。

6、定金担保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之债,而不适用于其他债的担保或者作为反担保。而且多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同时履行而仅能先后分别履行债务的情形,一般给付定金的一方应为依约承担金钱支付义务的一方。

二、订金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一般情况下,订金作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三)违约金

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制的。

定金与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一方应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项,并且都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定金与违约金是不同的。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项: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约束双方履行合同的一种赔偿损失。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5、生效条件不同::定金是支付以后生效的,如果商品销售没有完成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方式,应当双倍偿还定金;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合同成立,违约条款处理,违约金就生效了。合同一旦签订,即法律行为生效,如有一方不按合同执行,就要按合同所签金额赔偿双倍的违约金给予对方。

6、作用不相同:定金的作用:一是证明合同成立;二是保证合同履行;三是具有惩罚和预付款的作用。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违约金的作用:一是惩罚和保证。只要出现由于当事人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事实的,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必须给付违约金。二是补偿侵害造成的损失。如受侵害方能举证证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金额时,还有权请求违约方补偿不足部分。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只要对方认为违约方还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必要并坚持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以上就是“订金违约金与定金之间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定金未交付定金合同成立吗
什么是“定金”或“定金罚则”
定金是什么,定金有什么特征,实践中定金能退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2024-04-1727772 人看过

    【媒体报导案例】:华律网北京6月16日电记者吴晶、傅双琪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是由他所在的学校自主决定的,而非教育部官方指令。范美忠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在都江堰光亚学校任语文教师

  • 合同类别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642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末位淘汰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2024-04-1728193 人看过

    末位淘汰是什么,末位淘汰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吗,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也许很多人都还不清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 对《劳动合同法》终止合同应给予补偿的理解

    2024-04-1726828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万人瞩目的劳动合同法终于在2007年6月29日经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在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新闻媒体称之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2024-04-1726665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关于一份劳动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2024-04-1728877 人看过

    案例如下:一女子与一事业单位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合同,因其事业单位管理方面原因,现女子欲离开此单位,拿回自己的人事档案及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因与其单位协商无果,特申请仲裁。确认合同无效。甲方退还乙方人事档案及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争议的焦点是

  • 不签居间合同会导致纠纷产生时难以取证,但不会完全影响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关于不签居间合同的后果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因被胁迫而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具有效力,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关于因被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是否无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商业合同中的附随义务,一般是合理的。当事人需按照商业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需要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这是与遵循诚信原则相一致的。关于合同法中商业合同附随义务算是合理的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书面和其他法定形式。合同有效的条件有: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关于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别人代签购房合同有效。他人代签合同,应得到当事人书面委托或事后追认,否则,合同不对该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同时,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被授权人不能行使超过授权范围的权利。关于别人代签购房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当事人不适格的建筑居间合同违法。即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当事人恶意串通,他人合法权益的建筑居间合同违法;合同以合法手段掩饰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建筑居间合同违法;建筑居间合同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应当认定为违法合同。关于建筑居间合同违法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方合同修改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只有一方单独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变更后的合同因缺乏当事人合意而无效,因此仍以原合同为准。故单方修改合同无效。关于单方合同修改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两人合租场所经营,一人单方面退出,我这边已经把我这份房租交了, 另一方房租迟迟不给现在要怎么办?

林诗炜律师20分钟前回复:

主要要看你们租房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因为另一方导致你的损失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合同类别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商铺委托经营

吉林诉帮律师事务所20分钟前回复:

您好

我媳妇在某一美容学院学习,学校担保给我媳妇做贷款,我媳妇不签字的话,需要承担责任吗要承担责任吗?

林诗炜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具体流程需要明确,一般而言,合同没有当事人签字是没有约束力的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