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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起诉书范本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4949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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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纠纷,在经过劳动仲裁之后才允许当事人对提起劳动诉讼。既然说到提起劳动诉讼,那么肯定就要原告向法院提交劳动纠纷起诉书。下面华律小编将为您分享劳动纠纷起诉书范本是怎么写的。

起诉状

(范本)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民族:汉族,地址:四川省--------,身份证号码:4407------------832,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深圳市--------。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年--月至--月工资------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年--月--日进入被告公司工作,在----任组长,每月工资----元,被告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年--月--日上午上班时,原告向被告负责人反映原告及员工都承受不了公司要求员工连续超强度、超负荷的工作安排,要求公司是否能适当地安排一些时间给员工休息一下,作为组长的原告的正当要求和情况反映,不但没有得到被告的支持,反招致被告开除的处理。原告要求被告结算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被告却不予理睬,原告于----年--月--日向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年--月--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原告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上述请求。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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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特邀律师:
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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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给工资110管吗,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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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板不给工资110管吗,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 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 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 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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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赔偿是否扣税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裁员赔偿是否扣税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扣税的,但员工被企业裁减之后经济上将更为困难。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发布两年后,财政部颁发了有关经济补偿金免税的新规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的财税2001157号《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公司裁员补偿扣税吗,公司裁员对于员工来说本来就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因为失业就意味着以后的生活将会出现困境,所以我国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相关文件也给出了人性化的调整规定,对于符合条件领取的补偿金是不需要扣税的,只对超过文件规定限额的进行扣税。

合同终止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终止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终止并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 二者的法定适用情形是不同的,例如具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等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具有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单位解约等情形的,劳动合同被解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工伤致残人员退休后的福利待遇,您有哪些了解呢?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对于工伤致残人员退休后的福利待遇,您有哪些了解呢 尊敬的工伤员工,当您经评估被确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程度时,我们强烈建议您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职业岗位需要暂时退出,以方便您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每月伤残津贴。 在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成功完成退休手续后,我们将停止发放伤残津贴,而改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总公司能否就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提起诉讼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总公司能否就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提起诉讼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总公司能否就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提起诉讼 关于此项问题,我方可明确表示,如分公司掌管的合同存在任何问题,我方有权提起上诉。 纵然分公司并未获得法定的法人资格,无法独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只要能依法设立经营,并且成功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分公司仍可行使诉讼权,成为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合法诉讼主体。 在此种情况下,无论是我方还是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的最终法律后果,都将由我们公司负责承担。 具体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款规定,公司可依法申请设立分公司。 在设立分支时,须向公司注册官进行申请,并领取相应的营业执照。 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故在诉讼中其民事责任是否落实应由我们公司承担。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场主体若想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先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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