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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国籍是否影响婚姻效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9 10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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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现在有许多人在关心有关影响婚姻效力的问题,有的朋友在生活中或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当您在国内结婚之后,由于一些个人原因或是相关的需求而变更了国籍,那么此时,变更国籍后是否影响了婚姻效力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将为您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变更国籍是否影响婚姻效力

影响婚姻效力的事由只包括离婚,所以变更国籍并不会影响婚姻效力。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可以退出中国国籍的情形

《国籍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法律解答就到这里了,希望能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通过查看法律法规可以知道,只有离婚才会影响婚姻效力,所以变更国籍并不影响。如果您对此还有一定的疑惑,想要详细了解相关内容,欢迎来华律网找我们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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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全文》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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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所负债务,是否会牵涉到另一方的共同偿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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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配偶一方所负债务,是否会牵涉到另一方的共同偿付责任 1.夫妇间若存在一方借贷,另一方便未必具备归还的义务。 如出现此种情况,必须是该笔借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才需要履行偿付责任;或者是在欠债一方离世之后,其配偶接受了遗产,这时,继承遗产的一方也需承担起替配偶还款的义务。 2.所谓夫妻共同债务,特指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婚前一方借资购买并已经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财物所产生的债务; 其次,是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而负担的债务;再者,是夫妻二人共同参与企业运作或其中一方从生产经营中获得收益,应用于改善日常家居生活或与配偶共享的债务;此外,还有治疗疾病的债务和为负有法律义务者的治疗疾病所承担的债务;抚养子女所导致的债务;赡养负有养老义务的老年人的债务;为支付夫妇任意一方或共同的教育、训练费用而承担的债务;亦包括为承担必要的社交费用所负担的债务;最后,夫妇自行协商确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以及其他应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院判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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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院判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认定重婚罪需要的证据有: 1、配偶与第三方经过合法登记的结婚手续,或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 需要搜集结婚登记伪造结婚证证据,重婚者与第三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还可以搜集有婚外情一方与第三人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生活证据、双方在一起的亲密照片、录像、短信等,此外,还有亲属或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忏悔书等。 重婚案为自诉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需要被害人主动起诉,否则将不被人民法院受理。 立案后,当事人在搜集证据时可以请求警方协助调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且没有明确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通常情况下它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房产是在结婚前购买的,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或赠与等方式获得的,且明确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它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损害赔偿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时损害赔偿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损害赔偿有如下相关规定: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据此提出赔偿请求。 具体的赔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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