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罚种类 > 死刑 > 死刑复核程序有哪些规定

死刑复核程序有哪些规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4 2967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特殊审判程序。下面文章中华律网小编就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进行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助!

一、死刑复核程序有哪些规定

1、死刑由最高人法院核准:

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经过两次复核程序]:应当由高级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1)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规定期限内报请高级法院复核。

【提示】高级法院可以作出两种复核决定:

①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②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直接改判/发回重新审判。

(2)被告人提出上诉/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2、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

A、都应当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规定期限内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B、没有高级法院复核程序。

3、依法应当由最高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法院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华律网

二、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核准程序:

1、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法院核准。

A、中级法院判处死缓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法院核准。

2、高级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的处理:应当作出核准、不核准决定/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1)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2)认为原判:

A、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B、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目前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死刑复核程序如何完善
死刑复核权收回后复核程序
什么是复核程序,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杀一个人会被判死刑吗

    2024-04-19136 人看过

    即使没有实际进行赔偿,但是犯罪分子得到了受害人谅解的话,最低也可以将判决减至基准刑的20%以下。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例,应当严厉处置。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刑罚种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9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现在有死刑吗

    2024-04-19119 人看过

    同时还能起到警示与教化意图犯罪者的功效,抚慰受害者亲属伤痛的心灵,捍卫公民的各类法定权利与福利,维系社会的安定和谐局面以及坚守人类基本的道德底线等等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和显著无比的成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死刑犯可以选择枪决还是注射吗

    2024-04-19107 人看过

    此时此刻仅祈愿命运之垂青。相比于枪决,注射死刑显然更为人性化,因此其推广与普及无疑是法治社会的巨大进步。正因如此,预期未来注射死刑恐将广泛应用,甚至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彻底取缔枪决制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死刑犯在殡仪馆执行吗

    2024-04-19138 人看过

    如果采用枪决或注射之外的其他方式执行死刑,则需提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此外,在执行死刑过程中,检察院应该派遣人员现场监督并进行相关记录工作。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死刑犯怀孕了还会执行死刑吗

    2024-04-18119 人看过

    在众多情况下,死刑的适用都无法实施。首先,如在犯罪时年龄未达到十八岁的刑事罪犯,将不会被判处死刑;如在审判期间罪犯已经怀孕,同样不适用死刑;在审判期间已满七十五岁的人群,原则上不部分适用死刑,除非他们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夺取他人生命。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有: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关于死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限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死刑复核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核准通过后才能执行死刑,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只能是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关于死刑复核程序该怎样适用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贩卖儿童判死刑的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卖儿童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即构成本罪。关于贩卖儿童怎样会判死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倒卖文物罪没有死刑。倒卖文物罪是指单位或者自然人以牟利为目的,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倒卖文物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关于倒卖文物罪是有死刑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犯抢劫罪的行为人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冒充军务人员抢劫等加重情节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抢劫罪会不会判死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抢劫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关于抢劫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谋杀罪不是只要交赔偿金就不用死刑,因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不能免除犯罪人应当受的刑事处罚,但是积极进行赔偿,取得谅解的,可以在量刑时予以减轻处罚。关于谋杀罪只要交赔偿金是否就不用死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假设个人参与网络赌博,同时收受朋友的资金一起参与,但是并没有抽水,只是代客投注是犯罪行为吗?

杨铭佳律师7分钟前回复:

你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属于犯罪行为,可以详细沟通下

刑罚种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刑事自诉所需手续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刑事自诉所需手续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2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什么是指刑事案件自诉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什么是指刑事案件自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行贿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行贿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行贿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行为人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私自贩卖烟草

缪庆禹律师11分钟前回复:

您好,具体情况如何?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