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如何制定的呢?具体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实施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程序: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进行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3、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经政府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在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4、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的程序.
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需要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就是违法的。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征地拆迁活动,如若没有,都是违法的。
二、征地拆迁程序
1、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3)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4)核发工商营业执照;(5)房屋、土地租赁;(6)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
(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6、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
裁决可复议、诉讼。
7、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拆迁期限(1年+6个月)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9、拆迁结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国家征地补偿安置费为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各地赔偿标准不一,具体参考当地补偿文件。
很多被拆迁人不清楚房屋拆迁如何进行评估,现在化率网小编提供范例,帮助大家了解。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房屋征收拆迁时,对征收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司法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用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6个月。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部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后,会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和发布征收公告,征收公告应当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等内容。所以征收范围确定的依据是征收公告。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的,拆迁的手续是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决定通过后,由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房屋拆迁。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未经所有人同意的,一般情况下不是强制拆迁。但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企业拆迁的详细流程是,先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或者依法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然后获得拆迁许可证;再及时制定拆迁方案,发布拆迁公告;最后及时拆迁。如果是被依法征收的,则按照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时间、方式来搬离原地址。关于企业拆迁详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新农村进行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如下: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人口征地补偿以及安置工作;交付土地实施拆迁。关于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征地程序不合法,被征地人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征地主体的征地程序不合法同时构成对被征地人合法权益侵害的,必须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关于征地程序不合法如何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可以找当地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是政府。一般情况下双方需要自行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私下和平解决,如果确实协商无效的,就只能起诉处理了,可以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去全权处理案件。一、拆迁分配纠纷找什么部门?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
实施拆迁必须要有相应的审批文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属于产权调换的应当有附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等,关于迁中需要警惕的两种情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由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对于被拆迁方就可以向此部门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有任何不满意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起诉时就需要先提交起诉状,再者就需要提交证明材料,只要符合立案的条件就可以获得受理。一、温州拆迁房屋纠纷哪里管温州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管理房屋拆迁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温州市城市拆迁管理...
1、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从而对拆迁人员产生抵触情绪,甚至采取激烈的行动。2、认为政府或者开发商没有提供足够的补偿或安置方案。3、认为拆迁补偿应当远远高于市场价值,或者索赔范围过于宽泛。这种错误认识可能会导致拆迁谈判的困难和拖延,对双方都不利。4、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抵抗,如阻塞道路、破坏公共财产等,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