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刑事罪名-介绍卖淫罪

刑事罪名-介绍卖淫罪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01 2575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华律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相关条文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处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施行)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别
组织卖淫罪及协助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4]《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不知情购买他人银行卡是帮信罪吗?

    2024-04-30174 人看过

    不知情帮信罪一般不会判刑,因为不构成犯罪。帮信罪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关于不知情购买他人银行卡是帮信罪吗?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刑法罪名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75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法院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如何裁判

    2024-04-30195 人看过

    犯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法院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关于法院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如何裁判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出售、购买假币罪

    2024-04-29155 人看过

    关于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购买假币罪的问题,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购买假币罪构成这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某一货币的情况。只有伪造的货币,才能有以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或者购买的可能,因此,无论是出售者还是购买者,其主观上想牟取非法利益,发...

  • 出租几个QQ号才被定为帮信罪

    2024-04-26102 人看过

    出租一个QQ号就可以被定为帮信罪,帮信罪定罪标准是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说为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技术帮助。关于出租几个QQ号才被定为帮信罪?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明知对方实施诈骗仍出租微信是帮信罪吗

    2024-04-26136 人看过

    是帮信罪。关于明知对方实施诈骗仍出租微信是帮信罪吗?一起和华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刑法对引诱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关于刑法引诱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严及其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于最新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与处罚都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盗伐林木罪具体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关于引诱幼女卖淫罪具体构成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的实施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关于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或者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关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量刑有什么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票据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30秒前回复:

关于票据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票据诈骗罪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井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罪名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我妈妈曾经撞死人了,然后后面经过赔偿,在看守所呆了七天。这样会有案底吗

孙利华律师1分钟前回复:

法律分析:有。看守所释放的在押人员,其档案由公安机关掌握,留档备查,但并不影响日后生活。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