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域治安事件应急处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治安事件应急处理规程1目的
1.1使各岗位熟悉治安事件的处理程序,避免或防止治安事件影响性的扩大。
2适用范围2.1适用于嘉园物业区域域内的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理。
3职责3.1管理处主任负责治安事件应急的指挥工作。
3. 2安管部主管负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具体实施治安应急事件的处理。
3. 3安管队长负责各种治安事件的现场指挥。
3. 4安全员负责实施治安事件的处理。
4工作程序
4.1值班人员发现治安事件,应立即通知安管队长,并及时召集力量。
4.2安管队长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向安管部主管汇报,并指挥队员进行有效的控制或封闭现场。
4.3安管部主管根据具体情况联络相关单位人员协助处理。
4.4队员在处理事件过程中,应注意做好自我保护,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方式、方法,确保事态不进一步扩大。
4.5其它队员赶到现场后,根据安管队长的分工进入各岗位开展协调、劝导、疏散抢救及保卫等工作。
4.6将事件的发生经过记录在《安管员值班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