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4借款合同
编号:
一、借款单位:
住址:
借款用途:
利率月息:
借款金额(大写):
借款日期:
到期日期:
还款计划:
二、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 %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款方(盖章):
贷款方(盖章):
地址:
经办人(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