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通行补偿协议教学内容
临时通行补偿协议合同编号:临时通行补偿协议甲方:山西XX公司乙方:演礼乡人民政府甲方为了完成阳蟒高速公路路基ZBLJ1合同段工程的施工,大型车辆需要途径乙方多条道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临时通行范围及费用
1、范围:乙方范围内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道路。
2、费用: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押金贰拾万元整,作为对乙方道路损坏后的维护费用,以及环境污染方面的补偿费用。此押金为使用上限,剩余部分应退还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临时通行时限从年月日至甲方不使用乙方道路为止。
第三条付款方式自双方签订协议生效开始,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押金共计200000.00整(大写:贰拾万元整)。乙方需按规定要求提供发票。
第四条双方义务及责任
1、乙方在签署此协议后,视同同意甲方使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道路上所有限高设施的开启钥匙必须由甲方保管,保证甲方的大型车辆,在乙方范围内顺利通行。
2、一次性解决演礼乡内所有临时道路使用权,不再另行支付交通局等单位其他费用。
3、所有临时道路使用过程中的干扰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临汾市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单位全称)(盖章)山西XX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话:
第六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中国XX开户银行:帐号:140XXXX080XXXX0568帐号: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XX地址: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