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管作出损害公司的行为,股东可要求监事会以公司的名义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监事对公司作出损害的行为,股东可要求董事会以公司的名义对监事会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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