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在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时,即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以转让房屋的,其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在不同法院有不同的看法.有些观点认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也有观点认定为有效.应当如何看待这些合同的效力。房产证没有下来买卖合同合法吗?我们认为,对这个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首先,应当明确,房屋所有权和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享有的债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其效力、实现方式等都存在明显的差别,不能等同或混淆.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享有的债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途径和方式之一(除此以外,还有继承等继受取得和建造等原始取得方式),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房屋所有权本身.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享有的还不是房屋的所有权,而仅仅是依据买卖合同享有的债权.在这个阶段转让,买方能有效转让的也仅仅是合同债权,而不可能直接发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后果.如果要发生所有权移转的后果,必须满足所有权移转的法定条件.
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
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合同24小时值班律师
提供合同相关在线咨询服务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