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合同纠纷律师
房产新政下如何处理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找法网王旭东律师
前言: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国务院下发了一系列调控房价的政策措施,特别是2024年4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房产新政”)后,对在此政策调整前已经签订的各类现房、期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带来诸多问题,如何合理的应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帮助由于政策调整而存在合同履行障碍的出卖人、买受人、居间人等妥善处理他们已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笔者作为一名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专业律师,将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7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4]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中确定的情势变更原则的角度出发,结合自己办理的类似案件,通过本文对房产买卖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关心的此类合同能否变更或解除、如何确定双方的责任承担等等问题做出一个初步的法律分析,希望能对房产买卖双方和居间人有所帮助,也非常愿意和关心此类问题的朋友共同探讨。
一、房产新政及其带来的法律问题
2024年以来,房价成为舆论的焦点,3月份的“两会”以后,房价依然坚挺,房价问题已由单纯的价格问题演变为民生问题,为切实有效抑制房价,遏制投机炒房行为,2024年4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其核心内容为:
1、提高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房产新政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