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申请表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申请表(正面)
真实性负责。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申请须知(背面)
根据《公路法》第五十条、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省交通厅《福建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超限运输的承运人须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申请表;
二、车辆和货物相关的技术参数图(或表)及车货外廓照片;
三、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件及其复印件。
承运人承诺履行以下条款:
一、应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核发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随车检查,并悬挂明显标志,按核定时间、路线和时速行驶高速公路。
二、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三、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承运的货物必须与签发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保持一致。
四、须保证车况良好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货物撒漏污染公路。
五、对承运人车辆需采取护送措施的,护送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六、涉及高速公路以外的审批手续(如普通公路等),由承运人自行办理。
七、超限车辆运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运人应向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违反以上条款,承运人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承运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