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针对民事诉讼费一般多少钱(节选)第二章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
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合同24小时值班律师
提供合同相关在线咨询服务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