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交易合同
买方(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
第二条:此车为事故车。
第三条:事故车交易方式及交易金额
交易方式:_______________。
交易金额:______元。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
2、甲方付清全部车款后,乙方将事故车及一副车牌、登记证书、原始发票、车钥匙、购置税证、交强险单等7项交给甲方。
3、甲方修复好事故车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配合甲方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4、签订合同之日起之前所发生的违章、欠税、交通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签订合同之日起之后一切都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利用事故车从事各项违法活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办理本车过户手续,乙方必须以该车修复后在二手车市场上的销售价格重新收回。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办理本车过户手续,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