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人员上班期间禁止使用手机规定
医院护理人员上班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的规定为全面提高护理质量,保证患者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更好的树立护理人员的良好的职业形象。根据__大学第二医院护理部发《__大学第二医院护士岗位行为规范》、《__大学第二医院护士岗位行为规范奖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护理部补充本规定。
一、使用手机的规定
(一) 护理人员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得携带手机。因公务需要携带手机者,须经护士长同意,且在工作区域必须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有紧急事件,可嘱对方拨打护理站电话。
(二) 手机信号会对医疗仪器造成干扰,因此在门诊、病房、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内镜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介入放射科、血液净化中心、急诊科,任何人严禁使用手机。
(三) 护理管理者因公务需要可携带手机,须在上班时间及工作区域必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
(四) 接待患者时及护理操作进行中严禁使用手机。
(五) 因公务、紧急事件需要接打手机时,必须在非工作区域接打,且控制音量,禁止大声说话、嬉笑,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 任何工作时间、工作区域严禁玩手机,手游,网聊等。
(七) 护理人员下班后,禁止在工作区域接打电话、玩手机。
二、 违规使用手机规定的处罚
(一) 在禁止携带手机的工作区域,私自携带手机上班,未报备护士长者,经查实,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二) 上班期间玩手机,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并在科室会上做检查。
(三) 护理人员下班后在工作区域逗留且接打手机,或者违反相关规定者,扣除当月奖金。
(四) 违规护士做出相应处罚,护士长具有管理责任,扣发护士长当月奖金的50%。
三、 护理管理人员和护理督查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