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终止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终止并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 二者的法定适用情形是不同的,例如具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等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具有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单位解约等情形的,劳动合同被解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4.19 13:08 回复
关于总公司能否就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提起诉讼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总公司能否就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提起诉讼 关于此项问题,我方可明确表示,如分公司掌管的合同存在任何问题,我方有权提起上诉。 纵然分公司并未获得法定的法人资格,无法独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只要能依法设立经营,并且成功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分公司仍可行使诉讼权,成为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合法诉讼主体。 在此种情况下,无论是我方还是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的最终法律后果,都将由我们公司负责承担。 具体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款规定,公司可依法申请设立分公司。 在设立分支时,须向公司注册官进行申请,并领取相应的营业执照。 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故在诉讼中其民事责任是否落实应由我们公司承担。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场主体若想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先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
2024.04.19 12:59 回复
关于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异议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对于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有异议的话,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采取的途径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 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2024.04.19 1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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