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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女性,交了一个男朋友,这个男的有妻子跟孩子,这个男的给我朋友买了一个房子这个男的能把这个房子要回去吗?

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女性,交了一个男朋友,这个男的有妻子跟孩子,这个男的给我朋友买了一个房子,首付17万,这个钱是夫妻共有财产。现在我朋友不想跟这个男的处了,我想咨询一下,这个男的能把这个房子要回去吗?这个房子的所有名都是我朋友的。

186****2565 黑龙江-哈尔滨 婚姻家庭 2019-04-12 12:5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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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律师

个人认为应该是可以的,因为他们两人已经结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单方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务,并且为了维持婚外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该赠与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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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的婚姻家庭问题

  • 根据相关法规,若当事人双方同意离婚并且签署了书面的离婚协定书,他们必须在三十日至六十日之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离婚登记。在此提醒各位当事人,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天内,务必再次亲自前往该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若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办理,那么在三十日期限到达之后的另一个三十日内,双方仍需亲自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书。否则,将被视为已经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倘若夫妻一方存在出轨行为,离婚时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应以双方进行充分且有效的商议为基础来决定如何进行分割,若无法通过沟通达成共识,则应根据照顾未成年子女以及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合理分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部分,则不需要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通常情况下,出轨这一行为并不能够对财产分割产生直接而显著的影响,但是如若出轨事项构成了重婚或与人非法同居的事实,那么无过错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在婚姻存续期间未共同生活的状况下,夫妻间关于财产分割事宜应达成共识并自行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交由司法机构进行裁决。在此过程中,我们需遵循以下五大基本原则: 1.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各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不论其性别如何,在分割财产时应当予以公平对待。 2.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对于弱势群体,尤其是妇女与未成年子女,应当予以特别的法律保护,确保他们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不会受到损害。 3. 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当婚姻关系解除以过错为前提时,应当更多地考虑处于无过错状态的那一方,给予他们适当的补偿或支持。 4.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自身的意愿,遵循个人的意志,而不是过分干预或强迫。 5. 有利于生产、便利生活等原则处理:有关财产的分割处置合理且适度,既能满足个人需求又能保障社会效益,在实现个体利益的同时也符合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之后,若孩子跟随父亲并成立全新家庭,那么这个孩子的继母将承担起抚养后者的责任。在法律视角上,我们应将继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视为等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直接的相互关系。因此,即使继母处于新组建的家庭之中,她依然负有着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原则上无需偿还男方支付的彩礼金额。 根据最高法关于婚姻家庭方面司法解释的规定,如若因夫妻两人缺乏结婚证且未有任何实质性的同居生活;或虽有结婚证但确实未能维持共同生活;又或是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高额的彩礼而使其生活陷入极度拮据的状况时,那么人民法院是会秉持公义对这类情形作出支持的判决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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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45693251 (08:00:0-21:59:59)

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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