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罪的犯罪手段有哪些贪污手段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概括起来侵吞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应上交的不上交,应支付的不支付,应入帐的不入帐。二是将自...
一、什么是共同贪污犯罪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但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其主体虽然必须包括特殊主体在内,但不一定都是特殊主体。贪污罪的共同犯罪问题就包括相同主体的共同贪污和不同主体的共同贪污。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相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也就是说:不同主体的共同贪污即不具有贪污罪主体身份的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或受...
民事法庭也会根据具体情形,作出由哪一方配偶享有短期的使用权的决定。待取得了整栋房屋的房产证之后,夫妇双方可再向民事法庭提出诉讼,以解决关于房产分割的纷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如若买卖双方面临同等的经济困境,我们可以寻求金融担保公司介入协助,由他们先代为偿还剩余贷款,紧接着进行相应的交易过户,最终将还款资金返还给担保机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夫妻在离婚过程中的共有财产,必须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如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需由法庭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对孩子、女性以及未犯错一方权益的照顾这一原则进行裁决。除此之外,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其他应得利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接下...
假如由于经济状况紧张,无法承担现有的房贷金额,以及希望向银行申请延长还款期限,首先应拨打负责贷款业务办理的银行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选择进入人工服务通道。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当事人持有一套使用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若将其视为第二套房产,则在此基础上可考虑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以购置新房;反之,若该原有的房子是采用公积金贷款模式购买,在其尚未完全偿清之前,将无法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新的房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