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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哪些失职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确定医疗责任的条件是什么?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指什么,医疗责任事故罪如何认定?医疗事故何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医疗责任程度如何确定

目录

  • 1哪些失职行为构成医疗事故

    一、哪些失职行为构成医疗事故

    (一)对急、危、重病员,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取应当采取的急救措施,以致贻误抢救时机的。

    (二)诊治工作中,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的;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认真处理的。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的。

    (四)护理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医嘱、护理不当,或其他违反制度、操作规程的。

    (五)助产中,违反接产原则和操作规程的。

    (六)用药过程中,违反药物禁忌或药物过敏试验等使用规定的。

    (七)在医疗工作中,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毒、麻、剧药品,开错或用错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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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医疗事故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指什么

    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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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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