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主体是什么?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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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医疗纠纷起诉的最长时间为多久?医疗事故诉讼一审和二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株洲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起诉的最长时间为多久
医疗纠纷案件,实质上是因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适用的是《民法通则》关于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规定,其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问题是包括法律职业在内的一些人,对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理解往
网友提问:
医疗事故诉讼的期限是多久?医疗事故患者起诉需准备哪些证据?
株洲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诉讼的期限一
当事人如何处理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网友提问:
医疗纠纷诉讼请求有哪些?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昆山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诉讼请求有哪些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及数额确定如下: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具体数额确定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区别不大。
网友提问: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应如何把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昆山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应如何把握
医疗纠纷案件,实质上是因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适用的是《民法通则》关于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规定,其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问题是包括法律职业在内的一些人,对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理解往
网友提问:
患者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必须知道的事项有哪些?医疗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洛阳律师解答:
患者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必须知道的事项
根据中国的习惯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生医疗纠纷后,可有三种解决方式: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法院诉讼。实践中,大多数医疗纠纷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还有部分通过诉讼解决,而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网友提问:
医疗纠纷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洛阳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诉讼的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网友提问:
登封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民事诉讼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法律所确认的,某一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本原因在现行法律上一共有三种归责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认定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仍是民事主体
网友提问:
医疗纠纷诉讼程序是什么?医疗纠纷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
济南医疗纠纷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诉讼程序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网友提问: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以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诉讼怎么解决医疗纠纷?
济南医疗纠纷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以及赔偿标准
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者一方应该怎么通过合理渠道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到法律规定的赔偿呢?
无医疗过失纠纷的基本定义 2024-04-27
关于无医疗过失纠纷的基本定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医疗过失纠纷的基本定义
关于无医患纠纷,其实质上是医疗意外所造成的纠纷,包括因疾病自然衍变而引发的纠纷以及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引起的纠纷,
同时还包括由医疗意外所诱发的一系列纠纷。
,医疗过失纠纷则是指在诊疗过程中,即便没有明显的诊疗过错,却仍然出现了伤害性后果,例如麻醉意外、手术后的并发症、药物副作用以及病状自然发展所带来的后果等等。
医疗事故的定义则是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生或护士操作不当或者疏忽大意,直接导致患者出现死亡、残疾甚至器官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详情]
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是否应当颠倒 2024-04-27
关于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是否应当颠倒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是否应当颠倒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过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医疗救护过程中所引发的任何纠纷,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进行审理和裁决。
其次,在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类型的诉讼中,按照如下定制提交相应的举证材料尤为重要:(一)对于新产品制造技术方面的发明专利引发的相关侵权诉讼,负责该产品生产制造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对其产品制造的技术手法与专利技术之间的差异性承担举证责任;
(二)对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他人人身伤害的侵权诉讼案件,加害方应对证明原告诉称的受害人系由恶意行为直接导致伤害事件发生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对于因环境污染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加害方应采取切实行动,就法律所赋予其的免除责任条件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关联性提供证据支持;
(四)对于建筑物或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共置物、悬挂物等出现倒塌、脱落或坠落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侵权诉讼案件,共有权人或管理人都需对自己对于此类事故并无责任这一事实负举证责任;
(五)至于饲养动物致使他人受伤的侵权诉讼案件,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者应当针对受害人存在过错或是第三方存在过错的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六)涉及到由于质量问题的产品而导致人员伤亡的侵权诉讼案件,产品的制造者应就法律所规定的免责条件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支持;
(七)关于因共同危险行为而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的侵权诉讼案件,实际进行危险操作的责任人必须就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加以证明;
最后,对于由于医疗行为引发的侵权诉讼案件,医疗机构应当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且不存在医疗失误进行举证。
对于涉及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先参考上述规定后再按各自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详情]
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2024-04-27
关于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是怎么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犯食品监管渎职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
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详情]
医院无缘无故突然扣除绩效 2024-04-27
你好 我们处理过类似的案件 可以把案例发给你看一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