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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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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济南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参保人到达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补足前,各人账户金可以继续使用,但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有关规定划入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其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计算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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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黄石城镇职工医保缴费 4月1日起取消“终身制”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姚-昭)市民朱先生今年58岁,多年前,他和老伴都买断工龄成了失业人员。为了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他们均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最近几年,由于经济发展,每年的缴费工资基数都在上涨。老两口年纪越来越大,又没有工作,每年却都要缴纳上千元的医保费。这让他们喘不过气来,感觉压力很大。  换成城镇居民医保,朱先生又怕以后生病后的报销比例偏低,看病没有保障。但是,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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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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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该如何做轻伤鉴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机关机关应当及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办案机关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如果当事人认为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与对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鉴定结果公平、公证的,且符合《刑事诉讼法》回避规定的,可以申请回避,或者要求变更鉴定机构,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 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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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院医院不同意如何办 2024-04-19

    关于转院医院不同意如何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现在住的医院不同意转院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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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派出所取走病历能否进行鉴定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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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取走病历能否进行鉴定 1.是完全可行的,患者可以通过前往医疗机构调取病历资料,或者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复印相关资料以获取所需信息。 2.基于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通信《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如下:其中第十七条明确指出,当雇员遭受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批准,申请时间可适当延长。 若该用人单位未能按以上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雇员本人或与其近亲属及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或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上述条款中的方法,属于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的工伤认定事项,将依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位于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执行。 若,用人单位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期间所引发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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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损失费就是残疾赔偿金吗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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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损失费与残疾赔偿金是不同的,精神损失费是指给受害人带来精神损害的时候需要赔偿的费用,而残疾赔偿金是给当事人造成人身损害并且导致残疾所需要的费用。 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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