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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

行政合同在现实生活中非常的常见,那么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您整理了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行政合同的特征...等相关的文章,欢迎阅读。

目录

  • 1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

    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别由行政合同的一方必然是行政主体,民事合同无此要求;行政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订立民事合同是为了实现个人或组织的利益等,关于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的更多内容,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一、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分

    1、订立行政合同的一方必然是行政主体,民事合同无此要求;

    2、订立行政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订立民事合同是为了实现个人或组织的利益;

    3、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的,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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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行政合同是行政行为吗

    一个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要满足什么条件?那么行政合同是行政行为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方就有关事项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合同,是公法和私法相互渗透,公法精神和契约自由的结合,它既不同于一般的具体行政行为,更不同于民事合同,在性质上、法律适用上、调整原则上出现与民事合同、一般具体行政行为不同的特征,它同时具备行政性和合同性的两大特点。

    (一)、行政合同的行政性和合同性体现在:

    1、行政合同的行政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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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行政合同的特征

    行政合同属于一种行政管理的手段,签订了行政合同后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我们平常见到的劳动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等等都属于行政合同的范畴。想要了解更多行政合同知识,下面小编为你介绍行政合同的特征。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签订的,因此,当事人中必有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没有行政主体的参加,不能称为行政合同。行政合同必须有行政机关参加并不意味着凡有行政机关的合同都是行政合同。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当行政机关以民事主体身份签订的合同,如与家具厂签订的购买办公设备合同,该合同是民事合同;只有当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身份签订合同时,该合同才是行政合同。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施行政管理。行政主体签订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如为了修建道路、桥梁、机场等公共设施,行政主体与企业签订的共同投资建设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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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劳动合同购房合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等这些我们生活中见到的合同大多属于行政合同的类型,在签订行政合同后出现纠纷的情况也有很多,一旦有纠纷对双方都会有影响必须要解决,那么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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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行政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合同签订了,也进行了公证了,但它依然是有可能是无效的。一旦符合行政合同无效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相关的认证,确保合同的效力不会再继续的实施。那么,行政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就行政合同无效知识华律网小编为你带来介绍。

    行政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基于私法合同规则而无效

    严格来说,关于将私法合同规则引入到行政法领域,以此来指导行政合同无效情形的确立,学者们普遍认为,其可行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第一,用私法上的合同精神来弥补传统权力行政的不足,可以说,行政合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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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行政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归谁

    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也可以签订行政合同,约定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并且归行政法调整。行政合同可以单方解除,那么,行政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归谁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归谁:归满足解除条件的另一方所有。

    行政主体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政主体基于国家行政管理与公共利益的需要,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可以行使裁量权,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由于这种权利的行使关系到相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能承意行使,而

    阅读全文

最近更新: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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