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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多少会坐牢

偷税多少会坐牢?偷税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偷税的手段有哪些?偷税数额的计算方法,代征人能否成为偷税罪主体?偷税罪与漏税罪的区别,偷税与不申报纳税的界限?偷税罪的处罚原则,多次偷税数额怎么计算?

目录

  • 1偷税数额的计算方法

    一、偷税数额的计算方法

    偷税数额,是指在确定的纳税期间,不缴或者少缴各税种税款的总额。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的各税种偷税总额与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总额的比例。不按纳税年度确定纳税期的其他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行为人最后一次偷税行为发生之日前一年中各税种偷税总额与该年纳税总额的比例确定。纳税义务存续期间不足一个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各税种偷税总额与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期间应当缴纳税款总额的比例确定。偷税行为跨越若干个纳税年度,只要其中一个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及百分比达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即构成偷税罪。各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应当累计计算,偷税百分比应当按照最高的百分比确定。

    根据《刑法》第201条的规定,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其中,三次偷税行为是否可以无限期地计算?第三次偷税究竟应达到多大数额才予以刑罚处罚?根据《解释》,两年内因偷税受过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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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偷税多少会坐牢

    一、偷税罪的处罚标准

    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4、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实施前款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扣缴义务人书面承诺代纳税人支付税款的,应当认定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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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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