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粮以土为本”,因此土地是农民最宝贵的财富,在中国,土地所有权收归国有,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那么,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吗?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收回的补偿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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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在农业和商业中都是十分重要的,然而有一天政府说要收回使用权,大家又怎么判断政府通知的合法性呢?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做相关知识的解答。
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吗
政府回收土地分为有偿收回和无偿收回。
一、有偿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
[案情]
原告江西华兴工贸公司于2002年6月6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块面积为42040.21M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新干县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期限自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其应建设厂房占地面积为7600M2,办公楼占地面积为600M2,职工宿舍占地面积为1200M2。截止2003年4月,原告仅动工兴建了占地面积为1706.3M2的厂房一幢,此后一直未再进行...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实行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土地使用者只能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制度使得土地物权也同时分离。因此,所谓收回土地使用权即收回物权。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定事由,可归纳为由以下几种收回的方式,随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式及补偿项目是什么
1、行政处罚性“收回”方式。该方式是指因土地使用权人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强制条款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使用期满“收回”收回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与使用权人签订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就依法约定了土地使用年限,当使用年限期满前使用权人没有申请续期的,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政府将土地“收回”的行为
问:文登ABC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占用A镇某村耕地108亩,其中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27亩,其余81亩有威海市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但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该宗地经我局确认为闲置土地。我局根据A镇政府的申请,拟收回该宗地的使用权。但该单位目前已经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且法人代表自一九九六年以来失去音信,无法联系。我局拟采取公告的形式收回该宗地的使用权,在公告期限内如果该单位仍无人前来办理相关手续,我局能否收回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给其他用地单位?
答:来信主要涉及的是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的问题。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我国法律仅对是否应予以收回的情形加以规定,如《土地管理法》的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第十九条、第
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农户之后,在规定的承包期内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发包的土地吗?农户又是否可以主动交回承包的土地呢?关于土地承包权的收回与交回,华律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做介绍。
土地承包权收回和交回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权的提前收回和交回: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届满之前,发包人在发生特定事由时将承包地提前收回,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交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届满之前,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交回发包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的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草案都有类似规定,如民法典草案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对承包期内的承包地,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意愿,保留其
导读:现在农村外出城镇打工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为了能在城镇扎根发展会选择把农村户口迁入城镇户口,那么户口迁移后,土地承包权是否就意味着要被收回呢?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全家迁入小城镇后,土地承包权被收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户口迁移会影响到土地承包权吗?
针对这个问题,福建李先生发来询问,他因为在当地小城镇公司打工,全家三口人的户籍因此全部迁入当地所在的小城镇,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于是,他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要把他全家承包土地收回,重新发包给其他村民承包
阜阳征收该怎样算安置费 2024-04-19
关于阜阳征收该怎样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土地的用途、当地的征地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一般来说,征地安置费的计算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补偿: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和市场价值,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用。
2.附着物补偿: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农作物等,根据其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3.搬迁安置补偿:如果被征收者需要搬迁,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搬迁安置补偿费用,以帮助他们在新的地方重新安置。
4.生活补贴:在一些情况下,被征收者可能会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以帮助他们在征地过程中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详情]
湖北征收该怎么给赔偿 2024-04-19
关于湖北征收该怎么给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详情]
什么是征收程序违法赔偿法律 2024-04-19
关于什么是征收程序违法赔偿法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被征地人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征地主体违反征地程行为同时构成对被征地人合法权益侵害的,还必须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3、为了保证征地权的有序运行,征地主体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义务,如果征地主体违背法定的程序,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详情]
龙岩征收该怎样算赔偿 2024-04-19
关于龙岩征收该怎样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赔偿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地赔偿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时,应当进行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信息,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赔偿的内容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各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征地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应该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和政策来确定。
如果您对征地赔偿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同时,您也有权参与征地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