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小编在企业清算流程专题为您整理了关于外资企业清算流程,企业清算流程的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也可以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获得了解。
目录
外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依据经批准的章程,决议终止企业执行清算的,大体上经历以下程序:(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最近关于企业注销的进行清算(qingsuan)的咨询及案子有好多,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公司已经不再经营,但却没有办理注销手续,或者不办理年检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那么,从企业经营者或者说是股东的角度,是否应该办理企业清算(qingsuan)注销手续、如何办理企业清算注销手续等一系列的问题,笔者依据公司法及相关...
[案情]
2009年9月王某、李某和张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注册一私营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就退伙事宜约定不明。经营过程中由于资金融通不畅,对另一公司欠款100万元。2010年初,由于王某、李某在经营过程中有侵害本企业的行为,张某提出退伙,王某、李某不同意,张某擅自搬走了该企业的部分机器设备,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未提出清算的情况下,声称放弃自己在本企业中的利润收入,要求王某、李某支付其投资款80万元。
[分歧]
未提出清算的合伙企业合伙人能要求退伙吗?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不能退伙。由于私营企业是合伙企业,在企业不断亏损且有外债未清偿的情况下,张某退伙,对王某、李某及债权人都不公平;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那么未提出清算的合伙企业合伙人能要求退伙吗?下面通过一个例题进行讲解。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案情]
2009年9月王某、李某和张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注册一私营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就退伙事宜约定不明。经营过程中由于资金融通不畅,对另一公司欠款100万元。2010年初,由于王某、
借钱给朋友10000块钱几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 2024-04-20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借款不还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这些条件包括:起诉的原告必须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
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中必须详细陈述诉讼请求和相关事实及理由;
以及案件必须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
2、如对方拖欠借款,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详情]
借钱给别人13万元五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 2024-04-20
关于借钱给别人13万元五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别人欠钱不还是可以起诉的,可以持起诉状到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如果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详情]
借钱7000元不还有效期是多久 2024-04-20
关于借钱7000元不还有效期是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欠条的有效期是指欠条作为证据的有效期限。
实际上,欠条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有效期限,只要欠条的内容合法、真实,欠款关系存在,欠条就始终有效。
2、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有限制的。
如果欠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通常为3年。
如果欠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欠款关系成立之日起计算,也是3年。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
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将失去胜诉权,即即使提起诉讼,法院也不再保护其权利。
3、因此,虽然欠条本身没有固定的有效期限,但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采取行动,如向债务人催款或提起诉讼等。
同时,在签订欠条时,应当注意约定明确的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详情]
债权转让担保物权转让吗 2024-04-20
关于债权转让担保物权转让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清偿担保债务为担保的情形,债权人以该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的其他物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
担保物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移的,担保物权一并转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