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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挪用公款罪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有何区别?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挪用公款罪的刑事处罚?

目录

  • 1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一、什么是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成立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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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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