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什么区别是什么?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概念是什么?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司法解释什么?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目录
抽逃出资的形态是什么 2024-05-08
关于抽逃出资的形态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
(一)以某种名义直接将注册资本抽走
此种方式较为常见,而且经常发生在垫资业务中。
账目处理上较为粗糙,而且抽回方式往往是一次性全部抽回,或者短时间内分若干次抽回。
出入库记录单据的完整性对此方面工作有时会有较大帮助。
注册资金确认已汇入公司账户后,查看公司账目上有无往来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如果有长期挂账的,可核查该款项的去向。
如果该款项流向股东或与公司无业务关系的第三者,股东及公司管理者必须负责举证证明其未抽逃出资,如其不能证明,可认定其抽逃出资。
如果股东以物产出资的,需要查明该物产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或交付。
如经验资后该物产已由他人占有使用,也属于抽逃出资。
(二)以分配利润名义抽回
通过所谓的审计报告等确认出利润分配方案,通过执行利润分配方案变相抽回注册资本。
该部分的审查主要围绕是否存在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虚报利润的角度展开工作。
(三)反投资或担保
所设立的公司通过对投资主体的反投资、捐赠或者提供抵押担保的形式变相抽回注册资本。
可以考虑从公司对外投资额与公司注册资本额度数额差距以及投资时间等方面寻找证据。
(四)其他抽逃方式
其他抽逃方式往往基本方法与上述方法类似,抽逃路径上仍然不可回避的需要采用虚构财务账目的手段。
《公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并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详情]
共同犯罪的客观方面指的是什么 2024-05-08
关于共同犯罪的客观方面指的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共同犯罪的客观方面有:
1、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2、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
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详情]
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是什么 2024-05-08
关于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肇事一般是属于公诉案件,符合不起诉的条件不般不会起诉,但如果交通肇事造成比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就要进行起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详情]
组织妇女卖淫罪新的司法解释如何量刑? 2024-05-08
关于组织妇女卖淫罪新的司法解释如何量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组织妇女卖淫罪新的司法解释中量刑的标准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来具体的确定的。
卖淫嫖娼都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达到了刑事处罚的立案标准的,就是需要被予以严厉的刑事处罚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