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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库 最新刑法罪名大全解释 一览
快播案庭审最新消息

备受关注的快播案终于开庭审理了,但是在庭审现场,快播公司以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首席执行官否认控罪。那么当刑事案件被告人不认罪怎么办?被告人不认罪就不能减轻量刑了吗?律师是否还能继续进行有罪辩护?

目录

  • 1快播案开庭最新审理消息

    下面这篇文章是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有关《民事诉讼法》的知识,希望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登录华律网向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民事诉讼开庭有什么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开庭通知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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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否认犯罪

    快-播被查是2014年的重大新闻,今日,北京海淀法院审理了该案。那么快-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是怎么样的?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快-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备受关注的快-播案今天开庭了。上午,海淀法院于公开审理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欣、吴-铭、张*东、牛*举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检方指控,快-播公司及其主管人员王-欣等4人以牟利为目的,放任快-播被用于发布、搜索、下载、播放淫秽视频,导致大量淫秽视频在网上传播,快-播公司及四名被告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庭审现场,快-播公司以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首席执行官王-欣均否认控罪,称快-播只是一个播放平台,负责给视频编码,快-播的产品不具备传播属性,因此并不提供淫秽内容,且使用了很多方法监管淫秽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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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被告人不认罪就不能减轻量刑了吗

    在法庭审理案件中,被告人拒不认罪,能成为“从重处罚”的理由吗?被告人不认罪就不能减轻量刑了吗?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被告人不认罪就不能减轻量刑了吗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官和法官认为被告人对指控的辩驳属于“拒不认罪”,并对其从重处罚的观点和做法不符合诉讼职能区分的原理,有悖于控审分离、辩护权保障以及法官中立等原则。“拒不认罪,从重处罚”的观点和做法是建国初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在审判领域的应用,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有其合理性。然而,随着政权的巩固和法制建设逐步走上正轨,产生于非常时期的、体现浓烈政治需要的刑事政策已经失去其存在的正当性。为了贯彻《宪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定,司法人员应从程序的价值和人权保障等角度审慎对待被告人“不认罪”的诉讼行为,不宜再将被告人的辩护行为视为“拒不认罪”,进而“从重处罚”。

    拒不认罪;从重处罚;诉讼职能区分;政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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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被告人翻供不认罪律师能否继续做有罪辩护

    被告人翻供不认罪律师能否继续做有罪辩护?不少朋友对此并不了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给大家简单介绍下。欢迎大家阅读,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传播法律意识,让人们更了解法律。

    被告人翻供不认罪律师能否继续做有罪辩护

    被告人在开庭前如果认同了律师的有罪辩护思路,当庭却突然拒不认罪的,律师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继续做有罪辩护的。否则,律师就无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更背离了律师应尽的忠诚义务。这是因为,与被告人突然认罪的情形不同,被告人一旦突然不认罪,就等于否定了原来与律师达成的有罪辩护之共识,而重新开始行使无罪辩护权。律师假如不与被告人沟通,而以所谓的“独立辩护”为由,继续向法庭做有罪辩护,那么,这就造成律师的有罪辩护抵消了被告人无罪辩护的结果。在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上,律师站在检察官的立场上,与自己的委托人发生直接的对立和冲突,这难道不是对委托人利益的严重背离吗?这难道不属于变相出卖委托人利益的举动吗?

    司法实践中屡有一些从事法律援助的律师,在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况下而从事有罪辩护活动的情形。这些律师作此选择确实事出有因,他们毕竟不是被告人委托的律师,而是经司法机关指定而参与诉讼过程的律师,也没有取得被告

    阅读全文

最近更新: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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