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交通事故不服伤残鉴定怎么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法律依据,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什么情形下可补充鉴定,什么时候应该终止鉴定?
目录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法律依据
(一)公安部程序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二、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申请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是司法部批准的专门鉴定机构,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也找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还可以进入诉讼程序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如何选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有很多讲究。首先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即,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能被法院认可。其次,最关键的,就是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对我们有利的鉴定机构。把握好这一点,不是只看法律规定就能知道的,这完全是建立在是需要大量案件实践基础上。
二、交通事故不服伤残鉴定怎么办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狗窜出来发生交通事故谁责任有哪些 2024-04-20
关于狗窜出来发生交通事故谁责任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狗窜出来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章行为,从责任角度来说,应该由狗主人负全责。
如果车辆是违章行驶(如超过限速行驶、逆行、在禁行区穿梭等),同时被撞的狗也是没有牵绳的,那么双方都应该各承担一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怀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详情]
交强险赔偿有什么 2024-04-20
关于交强险赔偿有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强险赔偿有: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详情]
车祸后受伤误工费赔偿 2024-04-20
关于车祸后受伤误工费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误工的,便可以申请误工费。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详情]
交通事故损坏公共财物怎么赔偿? 2024-04-20
关于交通事故损坏公共财物怎么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除车辆以外财物损坏的,责任人需要对损坏的财物进行赔偿,购买了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责任人赔偿。
2、对于具体赔偿的金额,可以协商或者委托三方机构估价。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