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补充协议怎么写呢?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个人借款利息多少合法,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办?什么是欠条,一般情况下,欠条的内容包括哪些?
目录
一、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提供真实情况。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一、个人借款利息多少合法
我国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
二、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
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2024-04-19
关于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通常情况下,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并无权利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而仅仅具有坚守合约义务的另一方享有发起或不再履行合约的权利。
作为一份建立了双方共识并且受到尊重的协议承诺,合同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与努力履行其条款。
依照于2021年度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相关法规,当事人经过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免除其履行合同的义务。
契约签订双方可以通过具体商定一个解除合同的原因来实现这一目标,当符合条件的解除合同原因实际出现时,解除权拥有者即可打破原有僵局进行合同解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列举来看,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同样具备解除合同的权力:(一)在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预定事项之时;
(二)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际,当事人一方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动展示出不出履行主要欠款的意向;
(三)当事人一方未能及时履行主要欠款义务,并且在发出敦促通知后的合理期限仍然没有采取相应措施;
(四)当事人一方未能按时履行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直接影响到履行合同事项的顺利实现;
(五)民法典中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连续性欠款义务的长期贸易合同,当事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给对方留出合理的调整时间。[详情]
免赔额和不计免赔险 2024-04-19
关于免赔额和不计免赔险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名词解释:免赔额和不计免赔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肇事按全责、主责、半责、次责、无责来分别确定车祸双方的责任,保险公司也以此给予不同的免赔比例。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免赔率规定了不同责任驾驶人员所获赔款的扣除比例。
在规定中,所谓单方肇事事故指不涉及第三者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保险车辆因机械故障引起的事故和事故其他方查寻不着的,视同单方肇事事故,应扣除赔款的20%。
假如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则不用承担上述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而获得全额的理赔。
而通常保险公司特别约定的免赔额是指事先由双方约定,被保险人自行承担部分损失的一定比例金额。
损失额在免赔额之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而绝对免赔额是指损失额超出免赔额时,保险人赔偿损失额与免赔额之间的差额。
例如,若合同中规定绝对免赔额为200元,则损失在200元以下的,保险人不予赔。
若损失超过200元,保险人对超过的部分给予赔偿。
一般来说,这种免赔额应用于每次损失。
相对免赔额是指损失额超出免赔额时,保险人按实际损失额不做折扣地赔偿。
例如,若合同中规定绝对免赔额为500元,则损失在500元以下的,保险人不予赔。
若损失超过500元,保险人给予全部赔偿。
与之相对应的是绝对免赔率和相对免赔率[详情]
没签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2024-04-19
关于没签合同定金可以退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没签合同定金有些可以退,有些不能退。
根据处理房产买卖纠纷的相关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根据此规定可以知道,并不是所有订立认购协议后未能订立购房合同的购房定金都是不退的。
因为商品房合同条款不是由开发商单方说了算,必须经购房者同意,就是说购房者也有权利提条件,交易的双方是对等的。
既然是因为双方的原因不能达成一致,实质上就是开发商的条件购房者不答应,而购房者的条件开发商也不答应,所以既不能归责于购房者一方,也不能归责于开发商一方,自然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了。
所以,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是购房者单方面的责任,房地产公司也有责任,购房者并未违约。
但是,如果双方签订了认购书,而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买方违约,定金就不能退了。[详情]
欠条上约定事项怎样写才有效 2024-04-19
关于欠条上约定事项怎样写才有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写欠条具有法律效果需要注意:
(一)写明欠款的原因、款项金额、欠款人与借款人签字、约定还款期与违约责任等。
(二)如果欠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期的,则该欠条在还款期之日起3年内有效。
若无明确约定还款期,则在首次主张权利之日起3年内有效。
(三)债务的欠条需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