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既可依法成立,也可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依据当事人的意愿分为双方自愿解除与单方主动解除。在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因为收养而产生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也相应的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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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是较为特殊的一种家庭关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一般没有存在血缘关系。收养关系建立的关系是基于收养手续的办理,若解除关系,也是通过办理手续解除关系。那么,解除收养关系必须去民政部门吗?接下来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解除收养关系必须去民政部门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向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也就是说,只有当事人达成书面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而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从法律上来讲,双方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
收养关系是指被收养人和收养人之间的一种拟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
(一)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
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
①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办理收养公证相关手续,但又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已经以分开养父母养子女关系共同生活。下面由华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和解除收养的方法,感谢您的关注。
事实收养如何认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收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收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当收养双方需要解除收养关系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即收养关系解除后,有关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更。那么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人身关系方面的变更:
①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消除,因收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
②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③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2024-04-20
关于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
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详情]
赡养协议与房产转让协议能否同时订立 2024-04-20
关于赡养协议与房产转让协议能否同时订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赡养协议与房产转让协议能否同时订立
在合同拟定方面,赡养协议与房产转让协议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份合同中。
然而,无论何时撰写此类合同,都应确保其意思表达的真实性、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所涉及条款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后要经过老年人的同意,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这份合同才能依法产生法律效力。[详情]
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多少天立案 2024-04-20
关于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多少天立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异地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七天立案。
但必须符合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原告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核,七天内就可以立案。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详情]
办理事实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2024-04-20
关于办理事实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