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小编在杭州交通事故赔偿专题为您整理了关于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也可以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获得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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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都在改变,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解读吧。欢迎阅读。
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除宁波市外)
2020年浙江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
2020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397元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中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的一种补偿。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应该如何计算?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年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2021年1月19日,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布 2020年度浙江省居民收入及支出收据,其中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397元、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295元。
除宁波市以外,浙江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最新年度人均收入标准进行计算。更多相关内容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2021年1月19日,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布 2020年度浙江省居民收入及支出收据,其中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397元、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295元。
(2007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2008年1月16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本条例。
因路况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2024-04-20
关于因路况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因路况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有:
1、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致使路面出现坑洞或隆起部分,导致机动车辆翻车、撞车,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2、路面存在异物(如石子、泥土等),机动车碾过时,使其飞起砸伤行人,砸坏物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详情]
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2024-04-20
关于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项目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事故认定书。
8.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详情]
交通事故代位追偿是由谁来起诉 2024-04-20
关于交通事故代位追偿是由谁来起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交通事故代位追偿是由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来起诉的。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都可以先行从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将追偿权转给保险公司。
2、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
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详情]
交通肇事人死了之后维权该如何处理? 2024-04-20
关于交通肇事人死了之后维权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肇事者涉嫌交通肇事罪,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受害者家属应当立即报警处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