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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关于房产问题的解释

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不动产资源,在《婚姻法》及其它相关法律中都有着详细地规定。华律网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房产问题规定以及新婚姻法解释中所涉及到的房产问题,并有多名在线律师答疑,竭诚为您服务。

目录

  • 1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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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办理房产分割注意事项

    1、如何办理分割房地产的《房地产证》?

    分割的房地产必须是能在实地分割清楚的,如按层登记的房地产分割为按套登记等。由分割人填写《房地产其它登记申请书》,分割后的房地产需要进行查丈的,还要申请查丈。

    2、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业权合起来重新划分,该如何办理手续?

    同一权利人的多个商业用途的房地产,属于《房地产证》的合并或分割,应经过重新测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属多个权利人的商业用途房地产,将分散业权合起来重新划分实际上是重新转让,应当办理转移登记。

    3、在离婚的情况下,如何办理分割房地产?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会大一点,但是需要遵守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分割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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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新婚姻法下房产该怎么算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

    现在买房子是结婚丈母娘要求具备的,为了婚姻和谐和丈母娘满意在结婚前房产证上登记两个人的名字是最好的选择。这样在以后的分割财产时双方都有保障,婚姻讲究的就是信任感和安全感,只要双方给予对方足够的信任和安全感,那么婚姻的保鲜期会无限延长,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还可以为自己留一条后路,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得到维护。

    二、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之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你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你也有出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你们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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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问题

    问:有所房子,房产日期在结婚证日期之前。如果将产权过户到儿子名下,请问这算不算是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假如儿子离婚,女方能否分到房产?请问赠予之后,我还签了赠予证明。以后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我要想撤销赠予是不是不成立了?

    律师解答:房子算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才过户给儿子,那么算作对他的个人赠予。当然,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女方就可以分到房子的份额。

    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予,就可以在条件不成立的情况下,撤销赠予。例如:如果甲赡养我,我把房子赠给他。(如果甲不赡养,就可以撤销赠予)如果甲和某某离婚,我就撤销房子的赠予。但是看你现在的描述,你是无条件赠予,不能撤销。除非证明你是在被胁迫下才签赠予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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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

    1、婚姻法第1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22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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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新婚姻法解释关于房产的四大问题

    1、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相关链接: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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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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