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在职工因工死亡后,为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发放一定金额的补助金。工伤死亡赔偿金发放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详细内容请阅读本专题文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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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甲方(单位):XXXXX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XX,男,XX岁,住成都市XXXXXXXX,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家暴算违法吗 2024-04-19
关于家暴算违法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是犯法的,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详情]
谁承担啇场失火的责任 2024-04-19
关于谁承担啇场失火的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啇场失火,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认由谁承担责任,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且有过错的,由商场承担责任。
如果是有人故意放火,导致商场火灾发生的,由该侵权人承担责任,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故意放火的可能构成放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详情]
若鉴定笔迹非出自同一人之手,应如何妥善处理? 2024-04-19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若鉴定笔迹非出自同一人之手,应如何妥善处理
鉴定笔迹若确定非出自同一人之手的话,我们会提供一份专业的确切鉴定结论书.对于笔迹鉴定此类问题,通常由专业认证人员依据被检测者的书写技能特性以及其在写字及画作中的反应与特点进行精细且准确的鉴定分析。
这整个过程都是基于专业知识的权威判断。[详情]
环境污染罪名 2024-04-19
关于环境污染罪名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环境污染罪名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等。
环境污染是各种污染因素本身及其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环境污染还受社会评价的影响而具有社会性。
其特点可归纳为:
1、公害性,环境污染不受地区,种族,经济条件的影响,一律受害;
2、潜伏性,许多污染不易及时发现,一旦爆发后果严重;
3、长久性,许多污染长期连续不断的影响,危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并不易消除。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