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无效如何认定?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形下无效?怎么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有效吗?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是什么?格式条款有几方面的含义?格式条款能否变更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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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弱者利益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和义务,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条款欺负对方。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类条款予以说明。
(2)在合同中规定,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具有合同法第52、53条规定的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从保护弱者出发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一般是在格式条款外另行商定的条款,或对原来的格式条款重新协商修改的条款,是当事人的特别,如果与格式条款不一致,当然采用非格式条款。
延伸阅读:
汽车过户手续和费用 2024-04-27
关于汽车过户手续和费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汽车过户手续有:
1、将车开到过户大厅,车辆查验区停放好,等待警察来验车验手续。
2、交易大厅打二手车交易发票并交纳过户手续费;
3、在交易大厅排号等待签字确认;
4、买方签字确认之后,到大厅选号机上选取新号牌;
5、领取过户车辆的新手续(登记证书、行驶证)及号牌,完成全部过户手续。
汽车过户的费用有:
各地二手车过户费用基本差不多,最低过户费用200元,最高过户费用800元,其中1.0L以下排量收费200元,1.0L-1.9L排量收费400元,2.0L-2.9L排量收费600元,3.0L及以上收费800元。
随当地政策文件会有所波动,但波动不大。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
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详情]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常见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 2024-04-27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常见问题:
1、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应合法;
2、不要轻易相信广告和样板房;
3、正确理解认购书的性质;
4、对购房合同的每个条款仔细审核。
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
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常见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详情]
合同追认的法律定义 2024-04-27
关于合同追认的法律定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追认的法律定义
合同追认系指在契约主体资质尚存疑虑,然经具备权力者给予认可,即可瞬时及至全效的合约定制。
此类合约性质属于成效待定的支柱性合约,然而至关重要的是,该类合约的成效并非如同待定般模糊不清,而是确凿无疑的,在其得到拥有权力者认可之前,合约定制始终无效;而在获得认可之后,则立即启动时效,展现出其全效的地位。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之纯因利益之立约,或与其实践年龄、智力发展水平、精神健康状况相契合的立约,均具有效益;其余之立约,若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方能产生效益。
相对的人有权力向法定代理人发出催告,要求法定代理人在接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是否认可的决定。
若法定代理人未做任何表态,则视同其拒绝认可。
在合约定制被确认生效之前,善意相对人均享有撤销权,撤销权限以发送通知之形式做出。[详情]
终止合同有什么方式 2024-04-27
关于终止合同有什么方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终止合同的方式有:
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
2、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3、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
5、免除,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即债权债务归于一人。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详情]